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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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关于举办“十一五”全国教育影视优秀作品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4-07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、部门:
为展示、交流“十一五”期间全国创作的教育影视作品,进一步促进制作水平的提高和在教学中的应用,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于将于2010年举行“十一五”全国教育影视优秀作品大赛。现将大赛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:
参评要求:
作品要求:2006年1月1日以后制作的,在公众媒体上展映或出版的教育影视类作品(军事教育类作品不受播出、展映和出版限制)均可报名参评;
报名及参评费:
请各学院、部门将参评作品DVD、文字材料及参评表(文字材料和参评表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稿)于2010年5月20日前交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(茶山南校区行政楼303A室 周老师),每部作品收取200元人民币参评费。
有关本次大赛的具体要求,可详见附件《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关于举办“十一五”全国教育影视优秀作品大赛的通知》,并附“十一五”全国教育影视优秀作品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。
附件: